1.
本院執行人員於民國114年12月2日現場執行時整修中,無人居住使用。建物內隔成四間小套 房。頂樓有雜物,積水嚴重。執行人員目視可見部分天花板有滲水、嚴重壁癌情形。依債權人 陳報現場照片,屋內堆積雜物且雜亂,壁癌嚴重。
2.
第123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 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 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或上開事由,請求增減價金、撤銷拍定或其他爭執。
3.
拍賣建物有漏水之情形;另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民國115年4月22日山警分偵字第1 150010114號函、民國115年4月29日山警分偵字第1150019622號函,本件建物於五年內及自101 年至今未有非自然死亡案件之勘查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六、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附 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 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