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英23855一

高雄市六龜區新民庄段17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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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
保證金:
28
總坪數:
229.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229.5 坪
總現值:
14.4 萬
拍後增值:
-12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六龜區 新民庄段 175地號,面積 758.6 m2,持分 1/1,140 萬
法院筆錄 (9)
2.
如備註。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標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5月1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 界稱,175地號土地上有種植芒果,並長滿雜草;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 六、本標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 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 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 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8.
175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175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 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 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 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本標175地號土地上之農作物(含果樹)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1.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本件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開標者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 權、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後順序之標別縱有投標,亦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六龜區 新民庄段 175地號
758.6 m2 × (1/1) × 190 元 - 140 萬元
= -12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4
1拍 不點交
68.2 坪 / 180 萬
2026/10/7
2拍 不點交
38.8 坪 / 5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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