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559-99及198地號兩筆土地相 連,559-253及275地號兩筆土地相連,現況均為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 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 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559-99及198地號地界相連,559-253及275地號地界相 連;地形均呈不規則形,地勢均以略陡為主;現況依航照圖顯示均為雜木 林;均未臨路。
4.
拍賣土地因無路可達,有無地上物不明,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5.
拍賣土地均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私法人符合農業 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 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