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5日47468乙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一段4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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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萬
保證金:
4萬
總坪數:
19.5坪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19.5 坪
總現值:
10.3 萬
拍後增值:
-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成福一段 41地號,面積 3,184.3 m2,持分 30/1485,1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3)
1.
本件乙標土地(41地號)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表示位於本市三峽區桿號B51 17HE62號電線桿東北方約470公尺處,上無建物占用,為雜林地,惟實際坐落位 置應由應買人自行確認,拍定後不得以坐落位置有差異而主張撤銷拍定。
2.
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標的41地號土地為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農 牧用地,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投標人投標前應注意 前開說明,該資料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 區、使用地類別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另 據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表示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所述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 條規定,未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不得承受上開地號土地,另符合 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 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請投標人注意。
5.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 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成福一段 41地號
3,184.3 m2 × (30/1485) × 1,600 元 - 18 萬元
= -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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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6.3 坪 / 1,3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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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6 坪 / 9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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