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光41659丙

桃園市復興區大灣段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3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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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9萬
保證金:
107.8萬
總坪數:
7,114.2坪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7,114.2 坪
總現值:
493.9 萬
拍後增值:
-45.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2地號,面積 2,706.2 m2,持分 1/2,3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3地號,面積 29,044.9 m2,持分 1/2,33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3.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20地號,面積 4,108.5 m2,持分 1/2,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4.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27地號,面積 4,440.4 m2,持分 1/2,5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5.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38地號,面積 6,735.9 m2,持分 1/2,7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4)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98年6月2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拍賣標 的目前為林地、樹林。嗣本院於115年7月3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標土 地除38地號為有臨道路外,其餘均為雜木林、竹林。本標拍賣土地均係拍賣應 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且債務人並無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 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規定,應買人必 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身份證或戶籍謄本),始准 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必待 無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始得由拍定人繳交尾款,取得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 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 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用、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高於底價, 仍不予拍定,縱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若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順序,請應買人注意。
8.
本標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均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 地」,其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公告徵收、協議價購情形),請應 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 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又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 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 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5)
1.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2地號
2,706.2 m2 × (1/2) × 210 元 - 31 萬元
= -2.6萬元
2.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3地號
29,044.9 m2 × (1/2) × 210 元 - 330 萬元
= -25萬元
3.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20地號
4,108.5 m2 × (1/2) × 210 元 - 48 萬元
= -4.9萬元
4.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27地號
4,440.4 m2 × (1/2) × 210 元 - 52 萬元
= -5.4萬元
5.
桃園市 復興區 大灣段 38地號
6,735.9 m2 × (1/2) × 210 元 - 78 萬元
= -7.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9
1拍 不點交
65.6 坪 / 210 萬
2026/10/29
1拍 點交
4,995.6 坪 / 378 萬
2026/10/21
1拍 點交
163.7 坪 / 13.5 萬
2026/10/13
1拍 部分點交
187.4 坪 / 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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