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45地號上有南田街75號、77號建物,現為豐機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辦公室、廠房使用。
3.
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間占有使用 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使用權源不明,建物所有權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 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其次序先於土地共 有人。
6.
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45地號係82工建使字4312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45地號土地上領有82年第4312號建造執照套繪 在案,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7.
★本件分標別,按標別次序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 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 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 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