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70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無路可達,其上似有墓地;
4.
297號之房屋占用,部份土地為鐵皮屋及水泥空地。
5.
本件70地號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 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又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為農舍屋況有無漏水、火災或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均不明,請應買人自行 於應買前查明。
10.
本件拍賣之建物為農舍,應買人資格限於無自用農舍者且私法人不得應買。應買人投標時 須檢具最近1個月內之:
11.
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應買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正本;
13.
無自用農舍切結書正本等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 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 六、本件標的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就其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 一部,且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 意。
14.
本件拍賣標的22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不得聲請地政機關辦理登記,且有被拆除之風 險,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要求撤拍或減價,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