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本件拍賣建物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之前有漏水到地下室,經本案履勘現場,地下 室並無明顯漏水、積水現象,但下地下室樓梯上方即一樓樓梯底部之油漆有明顯脫落壁癌 情況,請應買人注意並自行查證,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另本案調查建物
7.
2均為第三 人租用,地下室及一樓至三樓租期自民國113年8月1日起至民國118年7月31日止,四樓租期 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7年12月31日止,拍定後不點交。
8.
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 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