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1299地號土地上有種植木瓜、香蕉、金桔,部分為雜草,有臨路。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1299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1298─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
7.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未一併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六、拍賣之1298─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