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臨路,其上有鐵皮屋,編號
3.
16土地現 為空地,其上有鐵塔,編號5土地為道路,編號6至14土地其上有數棟建物,編號17土地為 道路。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編號
6.
16土地部分為雜草地,部分為道路,部分上有高壓電塔,編號
8.
9至13土地部分坐落未辦保存建物,部分為現有巷道,其中編號9土地部分為 雜草地,編號14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上坐落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編號17土地為已開闢計畫 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建物、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 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