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蘭36164二

高雄市湖內區劉家段69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4.8
  • 203 點閱
  • 0 列管
  • 2024/1/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9 ~ 2024/04/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8
保證金:
9
總坪數:
23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總現值:
67.6 萬
拍後增值:
2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劉家段 691地號,面積 228 m2,持分 1/3,4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14,總底價 70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3/12/12,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4/1/9,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7月10日指界時陳稱本件691地號土地有三合院(門牌號碼為仁 愛街178巷21弄7號)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標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 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 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 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 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 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 買。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 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後者,以 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劉家段 691地號
228 m2 × (1/3) × 8,900 元 - 44.8 萬元
= 2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特拍 不點交
36.4 坪 / 112.7 萬
2024/5/7
2拍 不點交
17.4 坪 / 84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45.1 坪 / 86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4.5 坪 / 16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10.5 坪 / 35.2 萬
2024/5/15
2拍 點交
3.1 坪 / 12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1.4 坪 / 8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湖內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