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1曾55804乙

新竹縣湖口鄉下北勢段下北勢小段1129地號

7拍 不點交 待拍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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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
保證金:
0.6
總坪數:
8.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8.8 坪
總現值:
8.1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湖口鄉 下北勢段下北勢小段 1129地號,面積 582 m2,持分 5/100,2.9 萬
(特定農業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4/2/21,總底價 11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4/5/15,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4拍,2024/10/23,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5拍,2025/1/22,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0.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6拍,2025/4/16,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0.7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部分為水泥 空地,其餘部分為雜樹林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 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為變賣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拍定人為共有人 外,各共有人均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3.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湖口鄉 下北勢段下北勢小段 1129地號
582 m2 × (5/100) × 2,800 元 - 2.9 萬元
= 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27.2 坪 / 57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1.7 坪 / 71 萬
2025/7/16
2拍 不點交
285.3 坪 / 400.5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4.2 坪 / 11.5 萬
2025/6/25
7拍 不點交
136.4 坪 / 42 萬
2025/6/25
7拍 不點交
2.4 坪 / 7.4 萬
2025/6/25
7拍 不點交
18.8 坪 / 5.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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