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2年11月27日查封,地政人員指稱760-1地號土地位於明湖路旁、即「福美景 福別莊」社區旁之邊坡與道路間、有些許斜坡、但仍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 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4.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45467號鑑估報告所附新竹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760-1 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甲種風景區。 惟實際有無異動,仍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為 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