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嘉1022361112年司執字102236號財產所有人:楊勝智

高雄市林園區龍潭段86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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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1 ~ 2024/04/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1
保證金:
3.7
總坪數:
13.1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3.1 坪
總現值:
49.8 萬
拍後增值:
3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龍潭段 866地號,面積 242.7 m2,持分 1/6,16.4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林園區 龍潭段 866-1地號,面積 17 m2,持分 1/6,1.7 萬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4/2/15,停拍
法院筆錄 (8)
2.
112年9月18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866地號上有建物(門牌號碼:林家路34 6號),866-1地號位於前開建物前作道路使用。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 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不動產分標別拍賣,如有其中一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稅 捐等,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如於開標時到 場者得聲明指定拍定順序。六、優先承買:
8.
土地共有人: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 承買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均為本標別土地之共有人,則應就本 標別土地合併承買。
9.
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係拍賣土地之地上權 人、典權人且有興建房屋,或如係向債務人承租拍賣土地興建房屋者(如 有上開法律關係者請於拍賣期日前提出相關證明向本院陳報),依土地法 第104條有優先承買權,其效力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如經優先承買權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而無應合併承買情形者,買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10.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 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 清事宜。
12.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 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龍潭段 866地號
242.7 m2 × (1/6) × 11,500 元 - 16.4 萬元
= 30.1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龍潭段 866-1地號
17 m2 × (1/6) × 11,500 元 - 1.7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7.7 坪 / 28.8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519.5 坪 / 243.2 萬
2024/5/3 ~ 2024/8/2
應買 不點交
7.6 坪 / 9.6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14.5 坪 / 150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12.9 坪 / 140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21.3 坪 / 220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10.4 坪 / 20.5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42.2 坪 / 224 萬
2024/5/29
1拍 點交
42.6 坪 / 2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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