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7-1地號土地為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301巷60號及54 號二址建物所占用,惟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301巷54號係地政人員所稱,現場未見54號門 牌號碼位置。另據在場人即共有人之一江泰興表示拍賣標的2894號建物由其與家屬共同居 住,共有人間無分管契約,債務人未住於此。拍賣標的
3.
7-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第三 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
4.
本件拍賣標的2894號建物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8月23日北市消調字第 1123034069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分局112年8月24 日北市警文二分刑字第1123029562號函覆,經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10報案紀錄近1年資料完 畢,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8月24日北市都建使字第 1126156633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 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 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惟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如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均主張優 先承買時,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另拍賣之2894建號 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又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9月26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26040090號函所示, 2894建號建物為整幢違章建築,依本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予以拍照存證辦理, 日後恐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