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2北金職九91二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二小段1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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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0 ~ 2024/07/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1
總坪數:
0.1
坪單價:
91.3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5.1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段二小段 177地號,面積 40 m2,持分 2/425,5.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40.5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12.4萬/坪,流標
3拍,2024/4/24,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9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77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區,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2.
本件於112年9月8日履勘時,177地號土地上有辛亥路4段110號地下室、108巷3號部分佔用。110號地下室據在場人稱係向第三人邱振富承租(邱振富係向國有財產局承租);108巷3號為照原木材行在使用。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出價。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萬貳仟元,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7.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文山區 興泰段二小段 177地號
40 m2 × (2/425) × 270,000 元 - 5.2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 2024/7/29
應買 不點交
1 坪 / 82.6 萬
2024/5/7
特拍 不點交
11.7 坪 / 1,094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3.6 坪 / 185.6 萬
2024/5/9
1拍 不點交
72.3 坪 / 3,360 萬
2024/5/9
1拍 點交
13.3 坪 / 612 萬
2024/5/14
3拍 不點交
463 坪 / 680 萬
2024/5/14
1拍 點交
157 坪 / 10,98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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