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2竹清算方1丙

新竹縣竹北市興崙段52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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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
保證金:
0.4
總坪數:
0.1
坪單價:
19.2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1.4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竹北市 興崙段 521地號,面積 93.4 m2,持分 1/360,1.7 萬
(住宅區 )
2.
新竹縣 竹北市 興崙段 522地號,面積 25.2 m2,持分 1/360,0.2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36.1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2.9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29.3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2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鑑價報告所載,521地號地上有建物,522地號為部分建物部分為供通行使用之巷道,惟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明注意。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又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優先承買權:
4.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
5.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法院,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土地之使用分區:521地號係屬第三種住宅區,522地號係屬道路用地。惟實際有無異動,仍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為準。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竹北市 興崙段 521地號
93.4 m2 × (1/360) × 42,500 元 - 1.7 萬元
= -0.6萬元
2.
新竹縣 竹北市 興崙段 522地號
25.2 m2 × (1/360) × 42,500 元 - 0.2 萬元
= 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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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
1拍 不點交
4.4 坪 / 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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