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文55439

新竹縣竹北市省道段72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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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3.3
保證金:
64.7
總坪數:
7.1
坪單價:
45.6萬/坪
持分地坪:
7.1 坪
總現值:
115.1 萬
拍後增值:
-20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竹北市 省道段 726地號,面積 13.5 m2,持分 1/8,23.3 萬
(住宅區 )
2.
新竹縣 竹北市 省道段 727地號,面積 173.9 m2,持分 1/8,3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5)
2.
本院於112年12月1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 726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福興路1175-1號房屋前空地;本件拍賣727地號土 地部分有福興路1175-1號房屋坐落、部分為房屋前空地,且福興路1175-1 號房屋旁之房屋亦疑似占用此筆土地,在場自稱福興路1175-1號房屋住戶 陳○浩稱:債務人為其母,此房屋與旁邊之房屋共用福興路1175-1號門 牌。前開房屋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 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 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 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 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8.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優先承買權:一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不動產係合併拍賣,又為使共有物使用關係簡化, 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其餘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 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 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二本件72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得主張優先承買 權,惟僅限於對727地號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此際因72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 有權人對於726地號土地無優先承買權,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726地號土地不 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竹北市 省道段 726地號
13.5 m2 × (1/8) × 44,200 元 - 23.3 萬元
= -15.8萬元
2.
新竹縣 竹北市 省道段 727地號
173.9 m2 × (1/8) × 49,512 元 - 300 萬元
= -19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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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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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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