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舜56550乙

新竹縣寶山鄉寶山段沙湖壢小段47-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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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0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6.4
保證金:
17.3
總坪數:
146.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46.5 坪
總現值:
67.8 萬
拍後增值:
-1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寶山鄉 寶山段沙湖壢小段 47-3地號,面積 1,937 m2,持分 1/4,86.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8,總底價 135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4/4/22,總底價 108萬,保證金 21.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院於民國112年12月27日現場查封寶山鄉地號土地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 人員指界稱本件47-3地號土地部分種植當令蔬菜、其餘為環湖步道及雜樹林等 語。嗣據債權人具狀陳報表示寶山鄉47-3地號土地之蔬菜為何人所有不明等 語。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投標人 應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 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為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 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現況與公告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如經測量 土地上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 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 題,本院不代為處理,請投標人或應買人特別注意。又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 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分甲、乙、丙、丁、戊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 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 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 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 賣程序。trial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六、優先承買權: 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本件寶山鄉47-3地號土地之使用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 法第460條之1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寶山鄉 寶山段沙湖壢小段 47-3地號
1,937 m2 × (1/4) × 1,400 元 - 86.4 萬元
= -1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0.9 坪 / 6.3 萬
2024/5/3
3拍 點交
108.9 坪 / 870.5 萬
2024/5/3
3拍 部分點交
5.1 坪 / 41.8 萬
2024/5/3
3拍 不點交
0.4 坪 / 3.2 萬
2024/5/16
1拍 點交
3,019 坪 / 500 萬
2024/5/20
2拍 不點交
686.8 坪 / 720 萬
2024/5/20
3拍 不點交
121.8 坪 / 73.6 萬
2024/5/20
3拍 不點交
128.9 坪 / 76.8 萬
2024/5/20
3拍 不點交
141.6 坪 / 8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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