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慎144965

台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三街90號

3拍 點交 待拍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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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4/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430
保證金:
486
總坪數:
89.2
坪單價:
27.2萬/坪
持分地坪:
31.5 坪
公告建坪:
89.2 坪
總現值:
838.2 萬
拍後增值:
-37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增建坪:
89.2 坪
其他內容:
4層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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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新南段 49-28地號,面積 104 m2,持分 1/1,1,215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三街90號,建號 6409,持分 1/1,1,215 萬
一層:60.48二層:63.52三層:60.48四層:60.48屋頂突出物:7.03門廊:2.87合計:254.86 陽台32.37平方公尺、雨遮7.77平方公尺 (四層、住宅、法定停車空間、RC造)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7,總底價 3,000萬,保證金 600萬,坪單價 33.6萬/坪,流標
2拍,2024/4/17,總底價 2,700萬,保證金 540萬,坪單價 3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查訪函覆,查封之建物係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 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
2.
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查封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 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又該增建部份若遭臺南市政府認定係違 章建築物而遭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責,與本院權責無關。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 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平區 新南段 49-28地號
104 m2 × (1/1) × 80,600 元 - 1,215 萬元
= -37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29 ~ 2024/7/28
應買 不點交
1.2 坪 / 22.4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0.2 坪 / 10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2.6 坪 / 32.6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4.3 坪 / 41.3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4 坪 / 23.1 萬
2024/5/14
2拍 部分點交
49.1 坪 / 2,930.4 萬
2024/5/14
3拍 部分點交
105 坪 / 3,110.7 萬
2024/5/14
特拍 點交
87.2 坪 / 2,5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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