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橋金職申47

高雄市湖內區自強段8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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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5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5 坪
總現值:
21.9 萬
拍後增值:
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89地號,面積 1,596.2 m2,持分 1/96,16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0,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12月12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上有門牌湖內區中正路二段304巷35號等房屋、空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現況為數棟建物坐落與可供通行2至3M巷弄,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89地號
1,596.2 m2 × (1/96) × 13,200 元 - 16 萬元
= 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2.6 坪 / 14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21.7 坪 / 358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8.2 坪 / 25.3 萬
2024/5/14
2拍 不點交
44.3 坪 / 320 萬
2024/5/14
3拍 不點交
34.5 坪 / 6.4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1.4 坪 / 84 萬
2024/5/15
2拍 點交
3.1 坪 / 12 萬
2024/5/22
特拍 不點交
8.6 坪 / 5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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