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文69732

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11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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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41.6
保證金:
28.4
總坪數:
17.8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3.1 坪
公告建坪:
17.8 坪
總現值:
45.2 萬
拍後增值:
-3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增建坪:
17.8 坪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鹽埕區 興福段 859地號,面積 77 m2,持分 1/9,68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鹽埕區 興福段 860地號,面積 14 m2,持分 1/9,13.6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建物 (1)
1.
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11號,建號 1345,持分 1/3,60 萬
一層:38.35二層:39.45三層:39.45屋頂突出物:39.45第一層夾層:8.55第二層夾層:11.23合計:176.48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177萬,保證金 35.4萬,坪單價 9.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民國112年9月15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房屋現為債務人之兄陳國龍及其家人居住, 三樓牆壁有裂痕、有漏水。859地號為未保存登記建物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11號建物坐落、部 分為空地、部分有鐵皮屋(非債務人所有)坐落。860地號為前開建物前騎樓。空地上鐵皮屋與前 開建物不相通。 依鑑定報告記載,土地屬第三種商業區,建物屋齡為53年,有三層樓,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 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編號1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 人注意。六、本件編號
4.
2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惟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 使,不得選擇其中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購,但主張優先承購權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 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該其餘標的,請投標 人及共有人注意。
5.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該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民法第426之2條第1項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對土地有優先承購權,其優先順位並優先於共有人,惟建物所有人行使優先承 購權時,需提出符合上開規定所定要件之證明。如有爭議,仍以實體判決為準。如主張有符 合前開規定之人員,請於拍賣期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陳報,以供本院審酌,如無人 陳報則拍定後僅以公告代通知。
7.
本件建物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等情形。
10.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鹽埕區 興福段 859地號
77 m2 × (1/9) × 43,960 元 - 68 萬元
= -30.4萬元
2.
高雄市 鹽埕區 興福段 860地號
14 m2 × (1/9) × 49,000 元 - 13.6 萬元
= -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5.1 坪 / 15.9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6.3 坪 / 135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59.5 坪 / 1,225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17.2 坪 / 850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6.5 坪 / 73.6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1.7 坪 / 35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7.9 坪 / 170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6.9 坪 / 9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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