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3北金職四18五

新北市新店區秀水段17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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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8.4
保證金:
19.7
總坪數:
5
坪單價:
19.7萬/坪
持分地坪:
5 坪
總現值:
125.8 萬
拍後增值:
2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新店區 秀水段 175地號,面積 1,356.2 m2,持分 7/576,98.4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123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24.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75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北宜路2段29巷1號、3號、11號及15號建物、3號右側之建物、1號建物北方無門牌之建物占用,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由拍定人自行解決。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上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4.
175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設定權利範圍為32‧23平方公尺,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人經建築房屋者,依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新店區 秀水段 175地號
1,356.2 m2 × (7/576) × 76,306 元 - 98.4 萬元
= 2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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