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9499建號建物座落79-49地號土地,9499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 之危險,第
4.
2層樓為第三人楊0歆承租建物使用,租期自111年7月17日至113年7月16日, 第
5.
4層樓放置家具、雜物,有無分管使用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全部承買,不得僅買受其中之一。
6.
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嚴 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