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辰76四

高雄市鳳山區新庄子段24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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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2
保證金:
4.7
總坪數:
2.5
坪單價:
9.2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39.3 萬
拍後增值:
1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240地號,面積 148 m2,持分 53/1800,12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240-32地號,面積 72 m2,持分 1/18,11.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4,總底價 29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1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113年1月24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鳳山區中山西路229巷巷道及空地,供大眾通行使用;另據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現況為道路使用;另據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現況為中山西路229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上開不動產分別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六、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各對其有應有部分之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240地號
148 m2 × (53/1800) × 47,000 元 - 12 萬元
= 8.5萬元
2.
高雄市 鳳山區 新庄子段 240-32地號
72 m2 × (1/18) × 47,000 元 - 11.2 萬元
= 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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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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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8.5 坪 / 7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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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2.9 坪 / 25.6 萬
2024/5/15
特拍 不點交
38.2 坪 / 501.8 萬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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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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