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板金職九92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145號5樓

1拍 點交 待拍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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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1,427
保證金:
286
總坪數:
50.3
坪單價:
28.4萬/坪
持分地坪:
7.4 坪
公告建坪:
50.3 坪
總現值:
476.2 萬
拍後增值:
-82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增建坪:
5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段 10地號,面積 360.9 m2,持分 6759/100000,1,300 萬
(住宅區 )
2.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段 10-1地號,面積 0.1 m2,持分 6759/100000,0.5 萬
(道路用地 )
建物 (2)
1.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145號5樓,建號 7601,持分 1/1,72.5 萬
第五層:75.34 合計:75.34 陽台7.81 (鋼筋混凝土造層樓5層)
2.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145號五樓頂層未登記部分,建號 14268,持分 1/1,54 萬
第五層頂層:83.15 合計:83.15
法院筆錄 (9)
2.
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新北市板橋區文化段(下同)10─1地號土地係於112年3月28日分割自10地號土地。另據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覆,10─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為75使字第1085號使用執照(74建字第472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法定空地可能無法使用,或受有嚴格使用限制。詳細土地使用分區及限制、是否符合自身使用需求等事項,投標前請自行或透過專業代理人,再向有關機關聲請調閱相關資料及查明確認。10─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4268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上開建物隨時有被依法拆除的風險,拍定人無法持法院核發的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4.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3段145號5樓、5樓頂層房屋,查封履勘時無人應門,鎖匠協助開鎖入內查看,似無人居住,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法院於執行過程,沒有發現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購買法拍房屋均存在一定風險,且沒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投標人若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請勿參與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8.
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9.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法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0.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11.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2.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13.
拍定人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法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段 10地號
360.9 m2 × (6759/100000) × 195,141 元 - 1,300 萬元
= -824萬元
2.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段 10-1地號
0.1 m2 × (6759/100000) × 228,000 元 - 0.5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 2024/8/6
應買 不點交
2.2 坪 / 169.6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0.5 坪 / 5.2 萬
2024/5/21
1拍 不點交
0.5 坪 / 130 萬
2024/5/21
1拍 點交
43.9 坪 / 1,255 萬
2024/6/17
1拍 不點交
38.1 坪 / 8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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