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建物有牆內水管破裂、漏水、致木質地板腐朽及牆壁龜裂之情形,且債務人之家屬曾罹患 肺結核,嗣於建物內過世,請應買人注意。
2.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楊?欽自102年6月15日起承租使用中,楊?欽再無償出借予林燦 堂,惟該租賃及使用借貸關係業經執行命令除去,拍定後點交。 六、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5142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於拍定後無法逕 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