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人12896甲

苗栗縣南庄鄉風美段393地號

應買 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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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17 ~ 2025/05/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1,358.2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1,358.2 坪
總現值:
76.3 萬
拍後增值:
1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南庄鄉 風美段 393地號,面積 4,490 m2,持分 1/1,60.8 萬
拍賣紀錄 (6)
1拍,2024/11/14,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0.1萬/坪,停拍
停拍,2024/11/12,停拍
1拍,2024/12/12,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1/9,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2/6,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停拍,2025/2/10,停拍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113年7月12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393地號現況為雜林, 部分道路,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3.
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投標人出價。
5.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8,000元。
6.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7.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 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8.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 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南庄鄉 風美段 393地號
4,490 m2 × (1/1) × 170 元 - 60.8 萬元
= 1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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