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溫18795乙

苗栗縣苑裡鎮房北段709-7地號

7拍 點交 待拍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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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3
保證金:
8.9
總坪數:
3.2
坪單價:
13.9萬/坪
持分地坪:
3.2 坪
總現值:
16.9 萬
拍後增值:
-2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房北段 709-7地號,面積 105.4 m2,持分 1/10,44.3 萬
拍賣紀錄 (6)
1拍,2025/1/7,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8.8萬/坪,流標
2拍,2025/2/18,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17.9萬/坪,流標
3拍,2025/3/18,總底價 54.2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4拍,2025/4/15,總底價 51.5萬,保證金 10.3萬,坪單價 16.2萬/坪,流標
5拍,2025/5/13,總底價 49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15.4萬/坪,流標
6拍,2025/6/10,總底價 46.6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14.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3年9月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709-7地號土地為巷道。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709-7地號土地為住宅區。
6.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部分所有權人「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 關事項。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苑裡鎮 房北段 709-7地號
105.4 m2 × (1/10) × 16,000 元 - 44.3 萬元
= -2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4
1拍 不點交
63.5 坪 / 55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5 坪 / 7.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5.7 坪 / 20.8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0.8 坪 / 3.2 萬
2025/6/18
1拍 部分點交
4.9 坪 / 36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741.1 坪 / 1,600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59.3 坪 / 304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10.5 坪 / 53.8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18.8 坪 / 5.8 萬
2025/6/19
3拍 點交
30.1 坪 / 3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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