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建物分別為債務人與其家屬居住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又本件係拍賣應 有部分,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共有人 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建物二樓及三樓之天花板鋼筋嚴重裸露,且有水泥剝落。另據第三人陳稱
4.
三樓均有嚴重漏水,請應買人注意。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本件拍賣建物664建號、665建號及666建號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 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