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貨櫃占用,部分竹林雜草,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 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土地無他項權利設定。
8.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部分第二種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道路用地屬 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購。
9.
因本件係變賣共有物,聲請人及相對人均為共有人,均有依相同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或承受者,以抽籤定之。
10.
如對優先承買權有所爭議,應於本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 認,並向本股陳報,則於優先承買權訴訟確定後,再依確定判決結果通知拍定 人、承受人或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款,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承受 人及優先承買權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