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物52077二

高雄市美濃區中興路二段833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
  • 276 點閱
  • 0 列管
  • 2025/5/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0 ~ 2025/08/19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9.3
坪單價:
6.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9.3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9.3 坪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美濃區中興路二段833號,建號 3283,持分 1/6,64 萬
一層:100.58二層:76.50屋頂突出物:7.70合計:184.78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8,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10.7萬/坪,流標
2拍,2025/4/8,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3拍,2025/5/13,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於民國113年9月18日現場查封時,門鎖老舊,不易開?,故未進入屋內。
2.
無他項權利設定。
3.
標別1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 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地價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的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 得撤銷。六、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建物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5.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 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6.
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又土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 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 建物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
7.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又該建物占用美濃段4999地號土地,占用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由 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 行承擔拆除之危險。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不點交
29.2 坪 / 346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7.3 坪 / 6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美濃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