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服76515二

高雄市永安區永華段49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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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3 ~ 2025/08/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4.4
保證金:
10.9
總坪數:
23.9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23.9 坪
總現值:
56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永華段 497地號,面積 8,023.2 m2,持分 5581/567680,54.4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4,總底價 170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5/4/8,總底價 136萬,保證金 27.2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3拍,2025/5/6,總底價 108.8萬,保證金 21.8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停拍,2025/5/23,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於民國113年11月21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97地號土地上有永達路2 6-1號等數十棟建物。
2.
本件不動產依標別分別拍賣,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其中一標別或數 標別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全部債權額、稅捐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 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已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如於開標時到場者於拍 定前得聲明指定拍定順序。 六、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 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4.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永華段 497地號
8,023.2 m2 × (5581/567680) × 7,100 元 - 54.4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7.1 坪 / 35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3 坪 / 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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