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速89838一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段二小段5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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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
保證金:
9
總坪數:
62.2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62.2 坪
總現值:
45.3 萬
拍後增值:
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7地號,面積 6,130.9 m2,持分 1/32,40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7-1地號,面積 231.6 m2,持分 1/32,2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3.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7-2地號,面積 220.1 m2,持分 1/32,2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4,總底價 65.4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5/4/8,總底價 58.8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應買,2025/5/13~2025/8/12,總底價 53.4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9萬/坪,停拍
停拍,2025/5/29,停拍
法院筆錄 (3)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二民國113年11月20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7地號土地係永春橋 (復興三路300巷)道路上方之雜林,有一磚造建物占用;57-1地號土地係永春 橋(復興三路300巷)旁之道路用地;57-2地號土地位於永春橋左側(背對復興 三路300巷37號建物),目視為雜草。上開磚造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 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 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57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 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3)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7地號
6,130.9 m2 × (1/32) × 2,200 元 - 40 萬元
= 2.1萬元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7-1地號
231.6 m2 × (1/32) × 2,200 元 - 2 萬元
= -0.4萬元
3.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7-2地號
220.1 m2 × (1/32) × 2,200 元 - 2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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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坪 / 2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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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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