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秋104447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段二小段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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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0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8
保證金:
102
總坪數:
645.9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645.9 坪
總現值:
527 萬
拍後增值:
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4)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7地號,面積 18,943 m2,持分 1/24,91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地號,面積 1,334.5 m2,持分 1/24,8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3.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11地號,面積 173.6 m2,持分 1/24,1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4.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8地號,面積 1,300.2 m2,持分 1/24,15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5.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9地號,面積 240.6 m2,持分 1/24,3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6.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66地號,面積 935.7 m2,持分 1/24,12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7.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68地號,面積 1,459.4 m2,持分 1/24,43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8.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70地號,面積 1,268.2 m2,持分 1/24,37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9.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76地號,面積 166.6 m2,持分 1/24,7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10.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3地號,面積 1,382.2 m2,持分 1/24,17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1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4地號,面積 20.8 m2,持分 1/24,1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1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8地號,面積 544.7 m2,持分 1/24,17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13.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93地號,面積 20,822.9 m2,持分 1/24,226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14.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103地號,面積 2,649.8 m2,持分 1/24,30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2,總底價 628.5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月10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地號、8地號及11地 號土地分別位於陽明山中正山停車場西北方60公尺、15公尺及西南方75公尺 處,土地幅員遼闊,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58地號、59地 號土地分別位於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00巷37號建物西北方70公尺、55公尺 處,土地幅員遼闊,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66地號土地位 於同巷55號建物西南方40公尺處,雜草林木叢生,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68地 號土地上有同巷
2.
65號建物占用;70地號土地部分上有同巷37 號建物占用,部分為該建物前方道路,部分係雜木林;76地號土地上有同巷5
3.
53號建物占用;83地號土地位於同巷75號建物西南方15公尺處,土地幅員遼 闊,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84地號土地上有同巷正75號建 物占用;88地號土地上有同巷45號建物占用;93地號土地位於同巷75號建物東 北方25公尺處,土地幅員遼闊,無路可達,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103 地號土地位於同巷55號建物東南方125公尺處,土地幅員遼闊,無路可達,目視 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除下述三之內容外,其 餘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 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民國114年1月17日共有人黃○正等人陳報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00巷
4.
5
5.
65號建物,占用68地號土地權源為家族宗親間之分管約定,68地號目前 進行分割共有物訴訟。同年2月3日共有人黃○騫等人陳報占用68地號土地之同 巷55號,係已登記為20059建號建物,68地號土地共有人間實際上已劃定使用範 圍,有默示之分管契約。同年2月4日共有人黃○貴陳報同巷45號係已登記建 物,占用88地號土地權源為土地所有權,88地號土地現有分割共有物訴訟進行 中。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四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另 本件土地現有分割共有物訴訟繫屬於本院111年度重訴字第15號審理中,請應買 人留意。
6.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88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 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4)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7地號
18,943 m2 × (1/24) × 2,200 元 - 91 萬元
= 82.6萬元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地號
1,334.5 m2 × (1/24) × 2,200 元 - 8 萬元
= 4.2萬元
3.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11地號
173.6 m2 × (1/24) × 2,200 元 - 1 萬元
= 0.6萬元
4.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8地號
1,300.2 m2 × (1/24) × 2,200 元 - 15 萬元
= -3.1萬元
5.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59地號
240.6 m2 × (1/24) × 2,200 元 - 3 萬元
= -0.8萬元
6.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66地號
935.7 m2 × (1/24) × 2,200 元 - 12 萬元
= -3.4萬元
7.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68地號
1,459.4 m2 × (1/24) × 7,100 元 - 43 萬元
= 0.2萬元
8.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70地號
1,268.2 m2 × (1/24) × 4,581 元 - 37 萬元
= -12.8萬元
9.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76地號
166.6 m2 × (1/24) × 7,100 元 - 7 萬元
= -2.1萬元
10.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3地號
1,382.2 m2 × (1/24) × 2,200 元 - 17 萬元
= -4.3萬元
1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4地號
20.8 m2 × (1/24) × 7,100 元 - 1 萬元
= -0.4萬元
1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88地號
544.7 m2 × (1/24) × 7,100 元 - 17 萬元
= -0.9萬元
13.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93地號
20,822.9 m2 × (1/24) × 2,200 元 - 226 萬元
= -35.1萬元
14.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二小段 103地號
2,649.8 m2 × (1/24) × 2,200 元 - 30 萬元
= -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62.2 坪 / 44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28.5 坪 / 19 萬
2025/7/10
3拍 不點交
0.9 坪 / 15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5.8 坪 / 208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3.3 坪 / 61.6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3 坪 / 71.5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0.3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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