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秋113705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段四小段5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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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0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7
保證金:
22
總坪數:
143.8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43.8 坪
總現值:
95.1 萬
拍後增值:
-1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四小段 501地號,面積 424.1 m2,持分 1/12,8 萬
(保護區。 )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一小段 571地號,面積 5,281.7 m2,持分 1/12,99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3)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3月13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01地號土地位於臺北 市北投區復興三路521巷電線桿(復三幹B6167BD
3.
西南方約300公尺處,為雜 木林,部分土地上有步道;571地號土地位於同電線桿西南方約350公尺處,為 雜木林,臨水溝及河川。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四小段 501地號
424.1 m2 × (1/12) × 2,000 元 - 8 萬元
= -0.9萬元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一小段 571地號
5,281.7 m2 × (1/12) × 2,000 元 - 99 萬元
= -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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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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