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秋113705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段四小段50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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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8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7
保證金:
18
總坪數:
143.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43.8 坪
總現值:
95.1 萬
拍後增值:
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吳肇棠
吳肇棠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四小段 501地號,面積 424.1 m2,持分 1/12,7 萬
(保護區。 )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一小段 571地號,面積 5,281.7 m2,持分 1/12,80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1/20,總底價 107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3月13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01地號土地位於臺北 市北投區復興三路521巷電線桿(復三幹B6167BD
2.
西南方約300公尺處,為雜 木林,部分土地上有步道;571地號土地位於同電線桿西南方約350公尺處,為 雜木林,臨水溝及河川。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四小段 501地號
424.1 m2 × (1/12) × 2,000 元 - 7 萬元
= 0.1萬元
2.
臺北市 北投區 大屯段一小段 571地號
5,281.7 m2 × (1/12) × 2,000 元 - 80 萬元
= 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5
1拍 點交
0 坪 / 108.7 萬
2026/2/5
1拍 點交
0 坪 / 41.2 萬
2026/2/5
1拍 點交
0.1 坪 / 50.4 萬
2026/3/9
1拍 不點交
16.1 坪 / 33 萬
2026/3/9
1拍 不點交
11.9 坪 / 25 萬
2026/3/9
1拍 不點交
9.6 坪 / 20 萬
2026/2/10
2拍 不點交
23.6 坪 / 932 萬
2026/2/11
3拍 點交
28.6 坪 / 746 萬
2026/3/11
1拍 點交
48.4 坪 / 2,2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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