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597地號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607地號土 地係11340建號之基地,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6月11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97地號土地係臺北市北投區大同街 168巷21號起至7號前之道路用地,及168巷5弄2號、4號之道路用地,部分遮雨棚占用。113年8 月14日現場測量時,第三人陳○志在場自稱,
2.
暫編11604建號建物實際情形如 何,請應買人務必自行查明注意,審慎評估相關風險後始參與投標,拍定後不得以此事由主張 異議或撤拍。 三暫編11604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為主建物即11340建號建物2樓上方鐵皮增建,與主建物內 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3年8月30日函覆稱:暫編11604建號建物 係位於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等語。拆除 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四597地號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 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4年4 月14日函復,597地號土地係68使字第0163號使用執照(67建(北投)0054號建造執照)之建築 基地,圖說西側標註為「現有巷兼空地」,南側標註「現有巷兼防火巷」,請應買人留意。
3.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607地號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