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育68733

彰化縣社頭鄉新厝段4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66.1
  • 163 點閱
  • 0 列管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6.1
保證金:
73.2
總坪數:
457.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457.1 坪
總現值:
468.4 萬
拍後增值:
10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社頭鄉 新厝段 40地號,面積 7,299.1 m2,持分 1555/7512,366.1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2/27,總底價 715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5/3/27,總底價 572萬,保證金 114.4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5/4/24,總底價 457.6萬,保證金 91.5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應買,2025/5/1~2025/7/31,總底價 457.6萬,保證金 91.5萬,坪單價 1萬/坪,停拍
停拍,2025/5/28,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不臨路,有一平房建物坐落。本件土地上建物及 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土地(權利範圍)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 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 記。
5.
依本件拍賣土地之登記謄本記載,本件土地辦理共有物使用管理登記,共 有物使用、管理、分割內容詳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此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 人自行查明注意。
6.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社頭鄉 新厝段 40地號
7,299.1 m2 × (1555/7512) × 3,100 元 - 366.1 萬元
= 10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58.8 坪 / 100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59 坪 / 1,020 萬
2025/7/8
2拍 不點交
32.1 坪 / 200 萬
2025/7/1
2拍 點交
131.1 坪 / 2,984 萬
2025/6/18
2拍 點交
26.2 坪 / 230.4 萬
2025/6/19
特拍 不點交
101.8 坪 / 701.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社頭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