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迅122517

臺南市後壁區新港東段新港東小段96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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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4
保證金:
3.1
總坪數:
37.1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37.1 坪
總現值:
9.8 萬
拍後增值:
-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港東段新港東小段 967地號,面積 2,456 m2,持分 1/20,15.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11,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5/4/1,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5/4/22,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5/4/24~2025/7/23,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農地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 約不明,地上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六、投標人或承受人是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之相關規定,請自行注意,如因資 格不符或法令規定等相關情事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由拍定人或承受人 自行負責,與法院權責無涉。
4.
拍賣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 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次序在後之優先權人,縱前來本院應買,本院亦依 前開次序通知。
5.
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57年後壁土地係屬茅港尾段農地重劃區 土地,無欠繳工程費及差額地價。依內政部77年2月22日台內地字第571084號函 釋,為69年農地重劃條例公布施行前已辦竣農地重劃地區,無該條例第36條規 定,其工程費及差額地價未繳清者不得移轉之適用。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8.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新港東段新港東小段 967地號
2,456 m2 × (1/20) × 800 元 - 15.4 萬元
= -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1拍 不點交
86.2 坪 / 39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27.8 坪 / 50.4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359.6 坪 / 173.4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12.2 坪 / 49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4.6 坪 / 19 萬
2025/6/17
3拍 點交
352.4 坪 / 19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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