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乾88599

臺南市學甲區溪洲子寮段127-1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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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 ~ 2025/07/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2
保證金:
10.7
總坪數:
131.9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31.9 坪
總現值:
74.1 萬
拍後增值:
2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養殖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溪洲子寮段 127-10地號,面積 872 m2,持分 1/2,53.2 萬
(鄉村區 養殖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2,總底價 83萬,保證金 16.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66.4萬,保證金 13.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53.2萬,保證金 10.7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3年9月16日查封時,本件拍賣土地現場雜草叢生,有水塘。另依前案鑑價報 告登載:現況為乾涸水溏,其上長滿雜草。應買人請自行查證,該土地現況由 何人使用不明,有無分管約定亦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之法律關係,拍定後 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 或撤銷拍賣。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溪洲子寮段 127-10地號
872 m2 × (1/2) × 1,700 元 - 53.2 萬元
= 2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13.2 坪 / 15.4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61.1 坪 / 10.3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11.6 坪 / 57.6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64.7 坪 / 123.1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33.6 坪 / 29.4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56.6 坪 / 43.9 萬
2025/7/8
2拍 不點交
184.8 坪 / 12.8 萬
2025/7/10
3拍 不點交
44.9 坪 / 28.8 萬
2025/6/24
7拍 不點交
231.7 坪 / 32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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