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賢45277甲

新竹縣竹北市新庄子段151-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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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4
保證金:
3.3
總坪數:
6.7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總現值:
27.3 萬
拍後增值:
1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竹北市 新庄子段 151-1地號,面積 378 m2,持分 1/22,12.8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新竹縣 竹北市 新庄子段 151-4地號,面積 107 m2,持分 1/22,3.6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20,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5/4/24,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5/5/22,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9~2025/8/28,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113年11月14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道 路,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 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3.
本件分甲、乙、丙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 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 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 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 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 就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4.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 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 開事 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5.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6.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
7.
代轉或訴訟輔 導科(轉分機
8.
9.
土地登記謄本記載「依地籍圖計算之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尚在處理中, 實際面積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竹北市 新庄子段 151-1地號
378 m2 × (1/22) × 12,400 元 - 12.8 萬元
= 8.5萬元
2.
新竹縣 竹北市 新庄子段 151-4地號
107 m2 × (1/22) × 12,400 元 - 3.6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40 萬
2025/7/28
1拍 不點交
25.9 坪 / 770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15 坪 / 17.9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4.9 坪 / 6.2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5.6 坪 / 14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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