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賢45277乙

新竹縣竹北市豐田段40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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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9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5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總現值:
22.8 萬
拍後增值:
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豐田段 408地號,面積 2,176.3 m2,持分 1/44,17.9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20,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2拍,2025/4/24,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3拍,2025/5/22,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9~2025/8/28,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院113年11月14日查封時,土地部分為稻田、空地、雜草地及一無門牌建物占 用,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 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分甲、乙、丙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 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 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 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六、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拍賣標的物上之建物,若符合 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 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合該 條例第34條規定者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 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 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 法撤銷其拍定。
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北市 豐田段 408地號
2,176.3 m2 × (1/44) × 4,600 元 - 17.9 萬元
= 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40 萬
2025/7/28
1拍 不點交
25.9 坪 / 770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6.7 坪 / 16.4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4.9 坪 / 6.2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5.6 坪 / 143.4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6.1 坪 / 15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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