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舜8671

新竹市舊社段118-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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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8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0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25.9
坪單價:
29.7萬/坪
持分地坪:
25.9 坪
總現值:
465.2 萬
拍後增值:
-30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新竹市 舊社段 118-6地號,面積 140 m2,持分 1/6,21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新竹市 舊社段 118-46地號,面積 106 m2,持分 1/6,16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3.
新竹市 舊社段 118-47地號,面積 93 m2,持分 1/6,14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4.
新竹市 舊社段 127-2地號,面積 175 m2,持分 1/6,26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民國(下同)96年10月3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118-6地號土地係武陵路271巷巷道、118-46地號土地上有房屋(門牌武陵路27 1巷82號)、118-47地號土地上有房屋(門牌武陵路271巷84號)、127-2地號土地 上為雜草等語。另據本院於114年3月26日再至現場履勘,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新 竹市舊社段118-6地號土地其上為巷道(武陵路271巷巷道,面對門牌武陵路271 巷96號建物右側道路);同段118-46地號土地其上為門牌號碼武陵路271巷82號 建物;同段118-47地號土地其上為面對門牌武陵路271巷82號建物左側之建物 (無門牌);同段127-2地號土地其上部分為雜草林、部分為菜園、另有塑膠棚架 (以上建物、地上物等均非本件拍賣範圍)等語。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 定,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投標人應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 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 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為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現況與公 告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如經測量土地上確認有公告未載之建物 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等座落,因其使用人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請投標人或應 買人特別注意。又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7.
優先承買權: 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須就其擁 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 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 2.本件118-
8.
118-47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 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到院,有優先於共 有人之優先承買權。3.本件127-2地號土地之使用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 60條之1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空白,據前案(即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8585號) 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為都市計畫內、第一種住宅區。以上之情,本院不作 實體認定,請投標人自行查證。又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 無徵收、協議價購等情事迭有異動,實際情形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向相關主管機 關查詢詳細內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後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罝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 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土地上是否有建物、地上物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座落、占用面積為何等,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 拍定後本院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 測、重劃、或其他情形致面積增減,其面積以重測等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 意。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上開事由、面積增 減等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另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有關應 買資格(條件)之修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 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10.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12.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洽訴訟輔導科(分機
13.
土地增值 (4)
1.
新竹市 舊社段 118-6地號
140 m2 × (1/6) × 54,300 元 - 210 萬元
= -83.3萬元
2.
新竹市 舊社段 118-46地號
106 m2 × (1/6) × 54,300 元 - 160 萬元
= -64.1萬元
3.
新竹市 舊社段 118-47地號
93 m2 × (1/6) × 54,300 元 - 140 萬元
= -55.8萬元
4.
新竹市 舊社段 127-2地號
175 m2 × (1/6) × 54,300 元 - 260 萬元
= -10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40 萬
2025/7/10
1拍 不點交
35.9 坪 / 1,303.7 萬
2025/7/28
1拍 點交
11.9 坪 / 150 萬
2025/7/28
1拍 部分點交
50.1 坪 / 4,180 萬
2025/6/27
1拍 不點交
69.3 坪 / 1,820 萬
2025/7/8
2拍 部分點交
46.2 坪 / 1,051.2 萬
2025/6/26
2拍 不點交
1.1 坪 / 25 萬
2025/6/19
2拍 不點交
13.6 坪 / 270.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1.1 坪 / 31.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6.6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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