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豪36118一

新竹市中央段129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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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0
保證金:
50
總坪數:
8
坪單價:
31.2萬/坪
持分地坪:
8 坪
總現值:
259.8 萬
拍後增值:
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中央段 1293地號,面積 207 m2,持分 42/328,250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民國98年1月16日至現場假扣押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拍賣土地為道路路地。本院復於113年9月15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土地為新竹市民族路67巷1弄之現有巷道路地,惟其相 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明注意。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與使用 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係拍賣應 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分
4.
2標,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順序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債權等,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 銷。如有兩順序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執行債權等,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價報告書所載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土地之 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本標次道路部分是否為供公眾通行之既成道路,或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 等,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查明,並日後自行承擔該使用限制。
10.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標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惟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多 數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則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12.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中央段 1293地號
207 m2 × (42/328) × 98,000 元 - 250 萬元
= 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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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7.1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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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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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0.3 坪 / 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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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7.3 坪 / 112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151.7 坪 / 4,3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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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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