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天30972甲

苗栗縣通霄鎮南華段138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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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0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8
保證金:
13.2
總坪數:
97.6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97.6 坪
總現值:
306.6 萬
拍後增值:
24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南華段 1385地號,面積 624.1 m2,持分 1/2,63.4 萬
2.
苗栗縣 通霄鎮 南華段 1406-1地號,面積 21.4 m2,持分 1/2,2.4 萬
拍賣紀錄 (3)
2拍,2025/4/10,總底價 91.2萬,保證金 18.3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5/5/8,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應買,2025/5/20~2025/8/19,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民國113年11月15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
2.
1406-1地號土地 為巷道。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 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不動產有設定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
5.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 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南華段 1385地號
624.1 m2 × (1/2) × 9,500 元 - 63.4 萬元
= 233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南華段 1406-1地號
21.4 m2 × (1/2) × 9,500 元 - 2.4 萬元
= 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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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坪 / 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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