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查封時,經債權人會同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指界陳稱,中和區橫trial地號土地 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三段91巷2號之2後側土地,其上有門牌號碼中和區興南 路三段91巷5號之
7.
825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三段91巷95號之1 建物後方,無法通行至標的土地。本件土地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 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之建物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該房屋係其本人自住使用,並稱沒有海砂屋、輻射 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及非自然死亡等情,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9.
本件拍賣之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皆為垃圾處理場用地。上開土地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 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及中和區公所,現尚未能查得經徵收或協議價購 之情事,是否仍有其他需地機關有上開情事不明,另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結果,無 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惟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標的如經地政機關實 施重測或其他行為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 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 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0.
本件拍賣之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即違章建築),且部分占用鄰地中和區橫路段
11.
807地號土地,占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負擔鄰地所有權人訴請拆屋還地之 風險。拍定後得標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另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 隊113年9月26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33227867號函,門牌號碼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3段91號之 1建物,整棟違建屬既存違章建築,另本建物新增部分即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係新違章建築, 列為限期強制拆除。拍定人應自行承擔拆除風險。請投標人特別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 現況拍賣,倘經拆除違建,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 賣。
12.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 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13.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