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09如63363

臺南市永康區鹽中段120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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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3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88
保證金:
357.6
總坪數:
68.5
坪單價:
26.1萬/坪
持分地坪:
68.5 坪
總現值:
953.3 萬
拍後增值:
-83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1205地號,面積 102.5 m2,持分 2/6,268 萬
(道路用地 )
2.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1206地號,面積 576.8 m2,持分 2/6,1,52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4/22,總底價 2,235萬,保證金 447萬,坪單價 20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優先承買權)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位置,編號1土地現為道路,編 號2土地上有建物。另據鑑價報告指出,便號1土地為編號2土地邊圍牆,有種植 果樹,編號2土地上有建物。前述地上物、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占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4.
依臺南市永康區公所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 明書記載,拍賣之編號1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倘權屬尚為私有,則屬都市 計畫法所稱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原則上將以徵收方式取得,目前無依都市 計畫法第三十條規定獎勵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1205地號
102.5 m2 × (2/6) × 42,100 元 - 268 萬元
= -124.1萬元
2.
臺南市 永康區 鹽中段 1206地號
576.8 m2 × (2/6) × 42,100 元 - 1,520 萬元
= -71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0
1拍 不點交
32.5 坪 / 300 萬
2025/5/20
1拍 不點交
54.3 坪 / 345 萬
2025/5/14
1拍 部分點交
24.3 坪 / 1,258 萬
2025/4/30
1拍 不點交
19.2 坪 / 170 萬
2025/5/7
1拍 不點交
1.7 坪 / 21 萬
2025/5/7
1拍 不點交
21.4 坪 / 1,6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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