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85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段1584-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0
  • 19 點閱
  • 0 列管
  • 2025/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0
保證金:
20
總坪數:
2.7
坪單價:
36.4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20.7 萬
拍後增值:
-7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三民段 1584-1地號,面積 9.1 m2,持分 1/1,1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假扣押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一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嗣本案會同地政指界時,部份有種植蔬菜等作物、餘為空地,雜草樹叢生,惟臨路部份,經鄰地延伸之鐵門對外隔絕,無從自由進出(1584─
3.
1585地號其上建物,門牌:永康區三民街112巷
4.
9號),另債權人具狀稱地上農作物不知何人種植,上開地上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土地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證明文件正本供本院審查)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六、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三民段 1584-1地號
9.1 m2 × (1/1) × 22,800 元 - 100 萬元
= -7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2
1拍 不點交
1.6 坪 / 23 萬
2025/7/15
1拍 不點交
3.6 坪 / 186 萬
2025/7/16
2拍 不點交
16.7 坪 / 200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3.2 坪 / 38.4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9.4 坪 / 70.4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24.1 坪 / 384 萬
2025/7/15
特拍 不點交
68.5 坪 / 1,144.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永康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