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助治3948

高雄市大樹區水廠段79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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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3 ~ 2025/09/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3.2
坪單價:
5萬/坪
持分地坪:
3.2 坪
總現值:
6.8 萬
拍後增值:
-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水廠段 790地號,面積 1,060.8 m2,持分 10/1000,16 萬
(一般農業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9,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7.8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6.2萬/坪,流標
3拍,2025/6/4,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2月1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790地號土地係門牌 小坪路71-
2.
71-17號、友隆路
3.
25號前之巷道。 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係巷道供人車行走之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 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水廠段 790地號
1,060.8 m2 × (10/1000) × 6,400 元 - 16 萬元
= -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60.4 坪 / 310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41.2 坪 / 100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2,088.6 坪 / 1,59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596 坪 / 2,090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1,595.2 坪 / 893.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976.8 坪 / 547.2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3.4 坪 / 32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82.5 坪 / 52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127.5 坪 / 860.8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5 坪 / 58.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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