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2宿184673

新北市三峽區十三添一段155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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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3 ~ 2025/09/2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
保證金:
1
總坪數:
0.4
坪單價:
7.2萬/坪
持分地坪:
0.4 坪
總現值:
1.4 萬
拍後增值:
-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十三添一段 1555地號,面積 17.2 m2,持分 6/75,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0,總底價 4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9.6萬/坪,流標
2拍,2025/5/8,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7.7萬/坪,流標
3拍,2025/6/12,總底價 3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標的為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在場指稱, 拍賣標的土地位於新北市三峽區添福27號旁之土地,其上應無建物占用。
2.
惟本件另有農舍所有人具狀主張拍賣標的土地為其農舍坐落土地,如上述 建物確有占用土地,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法律關係。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 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準,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注意,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座落地點、坐落面積應 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 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或實際面積與謄本不符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 請撤銷拍賣。
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 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 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十三添一段 1555地號
17.2 m2 × (6/75) × 10,000 元 - 3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62 坪 / 260.4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239 坪 / 87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1,169.2 坪 / 421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14.8 坪 / 20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13.3 坪 / 6.1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8.9 坪 / 12 萬
2025/10/15
2拍 不點交
101.5 坪 / 44.8 萬
2025/10/15
2拍 點交
143.1 坪 / 4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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